亚特兰大 —如果您在飓风海琳过后申请了 FEMA 援助,您将通过邮件或电子邮件收到 FEMA 发来的决定函。
这封信将解释您的申请状态以及如何回复。请仔细阅读。它将包括您将收到的特定类型援助的资金数额,以及有关适当使用灾难援助资金的重要信息。
收到表明他们没有资格获得援助的信函的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交更多信息或支持文件,以便 FEMA 继续处理经济援助申请。缺少文档的示例可能包括:
- 保险证明。
- 保险索赔结算或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信件。
- 身份证明。
- 居住证明。
- 所有权证明。
- 证明受损财产是申请人在灾难发生时的主要住所的证明。
如果您对信件有任何疑问,或不同意初步决定,可以拨打热线电话 800-621-3362,了解 FEMA 需要什么信息。
如何上诉
FEMA 的信函将提供 FEMA 所需文件类型或信息的信息。它还将包括您可以使用的可选申诉表格。您的上诉必须在决定函发出之日起 60 天内提交。
您不需要书面并签名的上诉信。您只需提交可验证的文件来支持您的上诉请求并满足所上诉援助类型的标准。
您可以提交上诉及证明文件:
- 在线访问 DisasterAssistance.gov,您可以创建账户并上传文件。
- 邮寄地址: FEMA National Processing Service Center,P.O. 邮政信箱 10055,马里兰州海茨维尔 20782-7055。
- 通过传真: 800-827-8112 注意: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
有关南卡罗来纳州复苏的最新信息,请访问 www.fema.gov/disaster/4829。
通过 X.com/femaregion4 或 facebook.com/fema 关注联邦紧急事务管理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