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的FEMA认定函说我的救灾援助申请“不合格”或“不完整”。我应该怎么办?
回答: 所有灾难援助申请人都有权提出申诉,在有些情况下,快速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将“否”改为“是”。请通读您的认定函,澄清您的申请被标为“不合格”或“不完整”的原因。切记确保对认定函进行跟进,不要放弃。
问题:我想对我的认定函提出申诉。我应该如何进行?
回答:所有申诉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在撰写申诉时,请说明为什么您认为您所获得的援助金额或类型是不正确的。您本人或您或您家人的代理人必须在信上签名。如果写信的人不是您的家庭成员,您则必须出具一份签署的声明,说明该人可以代表您本人和您的家庭进行代理。
问题: 我应如何处理书面申诉和其他申诉文件?
回答: 您可以带着您的认定函、您的书面申诉以及认定函中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去任何一个灾难恢复中心。灾难恢复中心的地点可在该网站(www.fema.gov/disaster/4413)找到,也可以拨打FEMA热线(800-621-FEMA (3362))查询。
问题: 我无法去灾难恢复中心。我还可以对我的认定函提出申诉吗?
回答: 是的。您可以将您的书面申诉和证明文件送至下列地址:
FEMA – Individuals and Households Program
National Processing Service Center
P.O. Box 10055
Hyattsville, MD 20782-7055
您还可以将您的申诉材料通过传真(号码:800-827-8112)送出,联系人:Individuals and Households Program。在邮寄或传真您的申诉材料时,切记在所有文件上都标上您的FEMA注册号码以及该灾难号码,DR-4413-AK。
问题:我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我的申诉材料送至FEMA吗?
回答: 不可以。FEMA无法通过电子邮件来处理您的申诉,但您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来提交申诉。如果您希望以电子方式来完成申诉流程的话,您可以在该网站(www.DisasterAssistance.gov)开设一个灾难援助中心帐户。创建账户后,您可以更新您的联络信息,上传您的申诉文件,并阅读FEMA的来函。当您将所需文档上传至您的的账户中时,就会自动创建一个申诉数据包,该数据包会被提交并予以审核。